一、细节要求
1.2018级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须严格遵守教育部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例框架和基本要求。
2.学校提供的课程设置模版中,带颜色的区域为自动计算公式,请勿更改。
3.学时分配: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三年制总课时控制在2800-3000学时,45分钟/学时。课内总学时以1600-1800学时为宜,不得突破1800学时。实践教学(含课内实习实训)不得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工科类专业可达到60%。每周周课时数一般为24学时左右。各专业可据此结合实际情况酌情调整,1-2学年可为20-24学时,但不得突破26学时。课程总门数不超过28门。
4.实际教学周数须填写准确。实际教学周+考试周+社会实践周+实训周=20周。
5.学分分配:课程教学(含理论教学、课内实习实训等)按18学时计1学分,为方便计算,小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单独设置的实践课比如专业教学实习按1周计1学分,国防教育、入学教育、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教育)等每周计1学分,顶岗实习每周计0.5学分,每周计30学时。
6.形式与政策课和体育课学分及课时安排: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体育与健康》课时不得少于108课时,且均要设置为考试课,原则上安排在1-4学期授课,理论授课10%左右,实践课90%左右。“形势与政策”在思政课中单独开设,不得低于18学时,计1学分。
7.除思政课及体育课程外,每学期期末课程考试门数不得超过4门,考试课程必须从必修课中选定,其它均为考查课,考试方式由各专业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自主确定。
8.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核心课以5-8门为宜,不得突破8门。
9.各专业公共基础课及公共选修课须严格按照《学校公共平台基础课程安排表》设置开设学期。各专业须开设两门公共选修课,第1门为慕课或小语种,由各专业自行选定,课程名设置为“公共选修课1(慕课)”或“公共选修课2(小语种)”;第2门须为美育类课程,各专业从《公选课2美育类课程选修课目录》表中自行选定,课程名设置为“公共选修课2(《具体课程名》)”。
10.第5学期为课程进企业,各专业自行确定3-4门课程并设置相应课时,其他课程课时不得设置到第5学期。
二、学校公共平台基础课程安排
表1学校公共平台基础课程安排表
课程名称
| 开设学期
| 开设专业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1,2
| 所有。
|
形势与政策
| 1,2,3,4
| 所有。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3,4
| 所有。
|
大学语文
| 1,2
| 所有。第1学期4学时,第2学期2学时。
|
大学英语
| 1,2
| 所有专业必须开设。1-2学期各2学时。
|
体育与健康
| 1,2,3,4
| 所有。
|
计算机文化基础
| 1/2
| 所有专业必须开设。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开设在第2学期;其他学院开设在第1学期。
|
创新创业教育
| 3/4
| 所有。
|
心理健康教育
| 1/2
| 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所有五年制转段班级开设在第1学期;其他学院开设在第2学期。
|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
| | 所有。专题课,纳入毕业教育之中。
|
高等数学
| 1,2
| 资源工程学院所有专业开设;信息传媒学院除广告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专业的其它专业开设。
|
公共选修课1(含慕课、小语种)
| 2
| 所有。
|
公共选修课2(美育类课程)
| 除第1学期之外的其它学期开设
| 所有。各专业须从文化艺术学院提供的选课列表中任选1门并在课时分配表中填入具体课程名称。
|
注:开设学期栏中“1,2”字样逗号表示第1和第2学期都开设,“1/2”字样表示只开设一学期,可以开设在第1学期,也可开设在第2学期。
表2公选课2(美育类课程)选课目录
(由文化艺术学院提供)
课程名称
| 备注
|
《艺术导论》
| 各专业须任选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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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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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鉴赏》
|
《书法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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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音乐与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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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乐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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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简史》
|
《合唱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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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要求
1.2018级三年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版中四张表)须在19周周二(7月10日)17:00前由教学秘书汇总后(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李俊龙老师处。
2.2018级三年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整版(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须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周三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提交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印刷成册。
3.请各二级学院提交2018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整版之前,严格审核,不能出现数据、文字上的错误。
教务处
2018年7月5日